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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1 【騎士交通違規遭警告發竟辱罵挑釁員警 法院依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判刑兩個月】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廖銘瑞/高雄市報導】

110年9月15日中午約12時左右,曾姓民眾騎乘機車有違規情事,行經高雄市前鎮區班超路段遭警方攔查、告發,過程中曾民情緒激動,竟基於妨害公務及公然侮辱等犯意,以言語、動作對警方挑釁、辱罵,警方隨即將曾民以現行犯逮捕,詢後依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名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案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於111年2月9日判處有期徒刑貳個月。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呼籲,民眾對於警方執法務必保持理性,若不服相關行政處分,應循法定救濟程序,切勿以身試法,若遭受相關民、刑事處分得不償失。

圖:曾男妨害公務、公然侮辱判處有期徒刑貳個月。(前鎮警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