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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8
【清水警強化駕駛「禮讓行人」觀念亦加強宣導「行人」遵守交通勿隨意穿越馬路】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顏韻茹/臺中市報導】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自112年5月起實施全國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違規,強化駕駛「禮讓行人」守法觀念。同時,警方利用各項機會加強宣導行人交通安全知能,讓行人也應為維護交通安全盡一份心力,針對「行人」部分,已辦理18場「行的」交通安全觀念宣導。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光華所於16日上午前往沙鹿區身障社區資源中心進「行的」交通安宣導,強化行人在「行」的安全通觀念,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清水警方宣導時表示,道路上設置行人穿越道,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時,車輛都要禮讓行人優先觀念,行人不可為貪圖方便任意穿越馬路,如果道路上設有禁止穿越、分隔島、雙黃線等等的標示,行人都不可違規穿越,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並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除了危險外,違反者規定者依道交條例第78條「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可處新臺幣500元罰緩。另外,警方除現場播放各類行人交通事故影像,宣導及加強行人交通安全概念外,過程中並透過有獎徵答贈送精美小禮物等方式增加互動,獲得熱烈迴響。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光華派出所所長陳俊佑呼籲,維護路口通行安全,駕駛人和行人都需要共同遵守規範,汽機車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應減速慢行、停讓行人、尊重「行人路權」;行人也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不闖越車道行走,並遵守號誌、標誌、標線及指揮規定,通行安全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