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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刪減交通罰款歲入編列 拒絕警方恣意開罰】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陳應交/臺中市報導】
為遏止交通裁罰亂象衡平民眾怨懟,敦促執法人員應以勸導為優先不以開罰為手段,台中市議會第四屆第2次定期會台中市議員曾朝榮、李天生共同倡議刪除台中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罰金罰緩及怠金歲入預算10億元,強調保護市民荷包拒絕盧市長巧立名目恣意開罰,尤其騎樓違停檢舉罰單亂象已肇生市民極大反彈,為何自己家門口不能停車此已成為廣大民眾共同的埋怨聲音,更可以減少鄰居間的紛爭與猜忌。

市議員曾朝榮表示:台中市政府在107年林佳龍執政時期針對交通罰單歲入預算只有編列4億餘元,反到盧秀燕年代卻一直年年暴增112年編列歲入預算15億餘元而警方實際開罰金額已高達30億元,113年盧市長行徑更加誇張歲入罰金罰緩編列23億2千元儼然如同「衣冠盜」大肆奪竊民眾的血汗錢,曾朝榮、李天生同聲表示根據道路安全委會統計數量今年死傷人數已高達5千餘人超越近4年來每年平均車禍死傷3千人之平均數,台中市政府在交通道路安全政策上也沒有因為罰單開罰金高達30億元(超越5年前得4倍之多)而有所減少交通道路的車禍死傷數量,由此顯見罰單開得越多反而沒有降低道路的車禍肇事數量,只有加深市民的痛苦數值與生活困境。

曾朝榮強調:騎樓是私人財產自家門前土地停車卻要遭受檢舉魔人與警方的騷擾以及開罰,非常不合乎情理以及台中市地方民情,更不容許盧市長用開罰單是因為檢舉魔人所造成的如此冠冕堂皇用語,其行徑更是魚目混珠企圖嫁禍給中央執政團隊,曾朝榮強烈舉證:中央交通部早於12月5日已經函文給台中市政府有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裡細則第12條施以勸導審核認定為原則其中明文規定審查民眾檢舉騎樓違停資料須檢附車輛停放而不立即行駛之照片或影像2張,照片及影像需顯示時間,明確有妨礙人車通行之照片或影像,再依據審核停車當時之時間,如為深夜0-6時且未妨礙人車通行即勸導不舉發,另依地方政府公告所轄騎樓停車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之區域、時段(例如21時至隔日6十)或期間,施以勸導不舉發,中央已有明確審查標準並採取勸導不舉發之德政,規勸盧團隊不要用開罰單來填充市庫,其行徑是令人不齒,剴切要求將歲入罰金罰緩刪除10億元以降低民怨並減少警察執勤人員的工作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