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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 【守護行人安全 屏警6/1啓動取締車不讓人科技執法】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依據屏東縣警察局統計,屏東縣110年至112年間未依規定禮讓行人發生交通事故共計577件,占行人事故比率35.9%,其中17件為死亡事故;為有效遏止未依規定禮讓行人所造成之事故及傷亡,警局特擇屏東市4處易肇事路口,分別於屏東市中山路與民族路口、瑞光南路與民生路口、自由路與大連路口及自由路與公園路口增設取締車不讓人違規科技執法設備,6月1日起將正式啟用執法,全面守護行人安全。

經警局於5月1日至5月26日試拍統計未禮讓行人科技執法違規數量:
屏東市中山路與民族路口達142件、瑞光南路與民生路口達150件、自由路與大連路口達59件、自由路與公園路口達221件。

警方再次提醒車輛駕駛行駛時務必注意人車距離,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當汽車前懸、機車與慢車前輪已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少於1車道寬(約3公尺)即違規開罰。若未依規定禮讓行人可能吃上1200元至6000元的罰單,因而致人受傷或死亡,除可處7200至3萬6000元罰鍰外,更會面臨相關刑事責任訴訟,並吊扣或吊銷其駕駛執照;唯有人車都能遵守標誌,才能維護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