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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 【特定工廠不受國土法影響,嘉縣全國首家完成合法工廠登記】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楊榮華/嘉義縣報導】
經濟部108年7月24日修正公布「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並自109年3月20日施行迄今已逾4年,未登記工廠於施行日起20年內應完成用地變更及建物合法,嘉義縣截至目前計有8百多家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及特定工廠登記,其中已取得特定工廠登記為184家,已提送用地變更計畫的13家中,已有2家經核准用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而其中1家更是全國第一家完成建廠並取得合法工廠登記之未登記工廠。

近期有媒體報導部分業者因國土計畫法即將於明年正式上路,對於已申請納管或取得特定工廠後,將來進行用地變更作業時,恐因國土計畫法的實施存有疑慮。

為避免業者產生誤解,經濟發展處澄清,內政部於今年4月26日預告之「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規定,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於國土計畫法施行前已完成土地變更編定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者,免再依國土計畫法規定申請得逕為合法使用。

而國土計畫法施行後針對尚未完成用地變更編定之未登記工廠或特登工廠,依據管制規則(草案)附表一所列,含括國土保育地區(國1、國2)、農業發展地區(農1到農4)及城鄉發展地區(城2-1、城3)各國土使用分區下均可申請同意作為特定工業設施使用,而非回頭重新辦理工廠納管,原已核定之納管、改善計畫或特定工廠登記仍為有效,並無報導所述農地被劃入農業發展地區第1類後,已申請納管或取得特定工廠將面臨拆除或失效。

另座落於太保市的OA家具大廠春輝公司是嘉義縣第一家,更是全國第一家經政府輔導依法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完成用地變更後取得合法工廠登記的未登記工廠;春暉公司原領有臨時工廠登記,後遂依特定工廠登記辦法向縣府申請特定工廠登記、用地變更、申領建使照、建廠及工廠登記。

此外,該廠所營業務非屬環保單位列管事業,故大火所生之廢棄物均依環保相關法令處置,且該廠所提送的用地計畫經縣府工業、消防、環保、水利、農業及地政等單位依法定審查項目審勘後,均符合相關法令規定方准予用地變更,而變更後之用地及類別仍為「特定農業區」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絕非報導所載該廠因大火汙染土質而得以解除特定農業區之情事。

經發處表示,為協助已納管特定工廠的業者持續朝合法經營邁進,特別設置輔導服務專線05-3620438,相關法規、申辦流程及表格皆放置於縣府全球資訊網-全縣線上整合申辦服務,歡迎業者來電洽詢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