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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30 【酒駕新制雷厲風行 累犯不再馬賽克】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立法院於今年1月24日三讀通過加重酒後駕車處分,酒駕累犯定義由「5年內2度酒駕」延長為「10年內2度酒駕」,「累犯」定義回溯自2019年3月26日起,並且新增酒駕累犯要公布姓名、不會馬賽克的照片、違規事實等,該新制於今年3月31日開始實施。



里港分局今年已取締酒後駕車共計105件,分局長鄭頴聰呼籲:酒後駕車肇事害人害己,藉由此次修法,加重懲罰,盼能有效減少事故發生;公布酒駕累犯者相關資料,使社區及周邊居民知道附近有酒駕累犯或曾撞傷人或致死的酒駕者,如此一來,大家對於社區裡有不良飲酒習慣的人就會有所警惕,同時幫忙留意社區內有酒駕習慣的人,互相提醒出入上路時要小心,發揮互助的社會連結功能,與親友聚餐飲酒後也務必詢問彼此回家的交通方式,避免親友僥倖上路觸犯法律而受罰,確保你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