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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9 【阿北花3小時找不到愛車 警憑這特徵15分鐘尋獲】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何駿祥/臺中市報導】

日前一名55歲的廖姓男子向警方報案稱自己的機車不見,並表示甫從南部北上到臺中市工作不久,想到知名的一中商圈逛街,下午便把機車停放在臺中公園附近,晚餐後,也特別到公園內散步,欲返家時卻遍尋不著自己的機車,只好沿著公園周邊地毯式搜尋,但走著走著覺得周邊道路好像都長得一樣,就這樣找到筋疲力竭之際,遠遠看到夜裡亮著一盞明燈,走近一看,才發現是臺中公園派出所,趕忙走進所內請求警方協助。

111年6月26日23時許,擔服巡邏勤務的公園所副所長莊誌哲與警員余珮毓接獲通報後,根據廖男描述的機車特徵及停放時間、地點調閱車行紀錄,結果一無所獲,研判廖男因人生地不熟,可能搞錯機車停放位置,便進一步詢問廖男停車前後有無注意到周遭環境特徵或標的物,廖男自陳印象中停妥車輛後,有先經過一個「黃色柵欄」再進入公園,才看到日月湖。

莊員一聽靈光一閃,直覺廖男應係將機車停放於公園路與平等街公園入口處附近,遂陪同廖男前往該入口周邊查看,果然一眼就望見在燈火闌珊處孤零零等待主人的銀色機車。廖男對於自己尋覓愛車快3小時,卻像鬼打牆一樣搞得疲憊不堪,警方卻只用了15分鐘就幫他找到,直說「早知道趕快請你們幫忙就好了」!

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提醒民眾,民眾應養成良好習慣,於不熟悉的環境停車,應於離開前,利用手機將周邊的環境拍照記錄,以免一時疏忽找不回愛車;另請切勿將貴重物品留置於車內,停車後鑰匙也要記得拔出,以免遭受宵小覬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