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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解決警察超時加班沒加班費? 勤休制度修訂九月生效】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陳應交/報導】
之前大法官會議釋憲案,大法官釋字785號解釋:應保障公務員健康權,警政署因應該案修訂警察勤休新制,自今年元月上路限制上班時數,但基層員警工作量未減,造成不少警察上「黑班」,無法申報超勤加班費。因此警政署在兼顧警察勤務及休假權益下,修正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放寬時數上限,自九月1日生效。

大部分員警多肯定放寬時數符合實務運作,至少可領到加班費,不至於上黑班;也有人批評不檢討勤業務合理化及補足警力,放寬時數只是「回到原點」,依舊是沒有健康權的血汗警察。

警政署說,基層警察須處理刑案及交通,考量他們任務性質特殊,為爭取內部部屬支持,修正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適度彈性延長服勤時數、並擴大適用勤務項目、放寬適用對象範圍及特殊勤務管控時數,且將視執行實況持續精進。

因應釋憲,政府修正公務員服務法、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警政署原訂定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中,規定每天上班不得超過12小時;此次修正為處理臨時緊急案件或無法及時調度人力因應時,不得超過14小時,仍維持每月超時服勤不得超過80小時。

原要點規定,刑警偵查刑案或受檢察官指揮辦案、主管內部管理及應變處置等特殊狀況,每天上班不得超過16小時,每月超勤不得超過80小時或每3個月不得超過240小時;修正為每月超勤不得超過100小時,取消每3個月240小時上限,並新增處理重大交通事故、偵辦性侵害犯罪案件等特殊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