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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又見無號誌路口肇事!屏警呼籲路口慢看停】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馮世光/屏東縣報導】
  屏東縣萬丹鄉自113年迄今已發生9件A1類死亡交通事故,其中維新路與頂本路口更是在2個月內接連發生2件死亡車禍事故,肇事原因均為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未減速停讓。
   萬丹地區鄉道多為無號誌交岔路口,為有效提升民眾路口停讓觀念,屏東警分局自即日起,規劃執行交通大執法專案,針對重大交通違規及無號誌路口未依規定停讓加強取締。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規定: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務必遵守,以免荷包失血。
 
   屏東警分局提醒用路人,駕車行近路口應遵守「慢、看、停」的安全三步驟,在接近路口時減「慢」速度、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暫「停」讓橫向行人與車輛先行,停讓是為了預防危險、保護自己,讓彼此都能安全抵達目的地。屏東警分局亦積極利用各勤務機會、以及持續辦理交通安全宣導講座,盼能提升用路人交通安全意識,減少車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