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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 【24日各縣市因應凱米颱風停班停課狀況】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蔡榮德/綜合報導】
依據24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頁0600時彙整各縣市政府公布資訊。今(24)日受中度颱風凱米颱風影響,各地方政府依據中央氣象署最新颱風警報及風力雨量預測資料,除金門縣仍正常上班上課外,其餘各縣市均宣布停止上班上課。
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5條規定:公教員工服務機關、學校所在地,須照常上班及上課,其居住地區或依正常上班上課必經地區,經通報權責機關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者,由服務機關、學校核實給予停班(課)登記。
另同法第18條第二款規定民間企業之停止上班,依照勞動基準法或其他法令規定,由勞資雙方協商處理。
因此,對於天然災害發生時的勞工出勤管理事項,勞資雙方可事先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規定,或是於事前約定後,經徵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如果勞資雙方達成協議,勞工在協議範圍內便照常出勤,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雇主在協議範圍外的情況下要求勞工出勤,勞工得不出勤。
如果勞資雙方並未在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規定天然災害發生時的勞工出勤管理事項,也沒有在天然災害發生前協商約定者,為保障勞工權益,參照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8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1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等規定意旨,如勞工工作所在地、居住地區或其正常上(下)班必經地區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首長,依據同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發布通報停止上班時,勞工得不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