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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1 【無意見就是好意見、喊沒錢:事就不用作 有執法法源無作為 盧團隊麥牽拖 官官相護有權無責】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陳應交/臺中市報導】

市議員曾朝榮表示:5月3日收到是市府對於興中街大火事件的調查報告,看出盧團隊中各機關單位只會互相推卸責任有權無責,就連附件109年10月13日的會勘紀錄,簽署意見可說是令人瞠目結舌,例如消防局簽屬:無意見、區公所簽署:沒預算、環保局簽署:後續會同相關單位啟動強制執行,更扯的是結論還標示:且未涉妨礙消防通道情事;當時看到這份公文真會讓熱血好漢非常氣憤,十分質疑這是標榜媽媽市長的處事態度嗎?十足印證出盧官員的心態,是「沒有意見就是最好的意見」、「沒有預算就不用作事」的官僚氛圍。

環保局長陳宏益質詢中說明:本案業經環保局強制執行23次,歸咎於私人空間於公無法進入清除,每次一有民眾檢舉環保局人員即會進行處置,尤其在3月6日發生大火的前3日環保局人員還有去現場稽查過的紀錄,未來環保局會加強橫向機關連繫,避免肇生民怨。

曾朝榮強調:本案事件從環保局陳述中獲知2年間已經強制執行23次並且在案發前還有到過現場稽核,是此更顯見出環保局稽查員,是否在稽查作業上僅流於形式,做作戲扮個樣就將案子結了,官員完全無視社區公共安全與環境衛生的危險與預警,執行公務疏於危機敏銳度,機關單位之間各自為政且互相推卸風氣十分嚴重,盧市府官員完全不重視民眾安全與衛生,其是否似疑公務怠惰之行為將有賴全民公斷,揭櫫廢棄物清理法第65條行政強制執行力量、第72條公務怠惰行為監督,故有其重要之規範,環保局不可不察;消防局流於表面出席形式毫無建樹僅有領飯盒之效能;衛生局曾梓展更是推得更遠直接說:廢棄物歸環保局管,完全不知「是否有發生環境衛生之虞」系乃隸屬於衛生局管轄,援引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更有主動清除之要求暨第36條有發生之虞時民眾應配合防疫措施不得規避或拒絕,續查會勘單位表列更沒有將衛生局列入,至此證明盧市長團隊螺絲鬆很久了;最後衷心期盼市府官員要體恤民心、苦民所苦,救萬民遠離水深火熱,強化安全衛生的生活環境,盡速完成自治條例之規畫,彌補法律之扞格與空白法律之隔閡,以保障民眾居住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