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新聞
2022/05/12
【借用好友貨車謊稱要搬家 半夜卻開去行竊電纜線害好友險背黑鍋】環球日報社 World News Media
【記者廖銘瑞/高雄市報導】
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員警接獲民眾報案財物遭竊,經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竊嫌是翻牆入內行竊再用貨車載走。警方通知車主說明才知是其好友謊稱搬家借車,實則用來載運所竊贓物,之後車主協助警方將竊嫌查緝到案。
成功所於前(10)日接獲陳姓民眾報案,稱其位於鳳山區中山東路上工務所內價值約新台幣8萬元左右的電纜線及鋁梯等財物遭竊。警方勘查該工務所現場並無裝設監視器,確切失竊時間無法確認,增加了警方偵辦上困難度。
警方研判遭竊電纜線體積較大,需要交通工具搬運,經擴大調閱周邊數百支監視器後,發現竊嫌是翻牆進入工務所內行竊電纜線及鋁梯,得手後將贓物再用貨車載走。警方鎖定涉案車輛後立即通知吳姓車主前來說明,車主明白案情後非常生氣表示,車輛是借其好友搬家使用,不知道他會將車輛用來載運所竊贓物,讓他背了黑鍋。
吳姓車主後協助警方將賴姓竊嫌(男性、33歲)查緝到案,賴嫌到案後對所犯坦承不諱,向警方供稱他是因為沒錢花用,才會鋌而走險趁夜間入侵工務所,將窗戶拆下後爬入行竊,行竊的電纜線已以新台幣5千元代價賣給回收廠,所得的金錢也已花完;另竊得鋁梯則為警方當場查扣發還給被害人,訊後依竊盜罪將來嫌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具有價值性的物品應置於安全地點保管,工地應加裝監視器或請保全人員看守等,以避免財物損失。
圖:涉嫌偷竊的賴姓嫌犯被警移送法辦。(鳳山分局)